油氣管網公平開放監管辦法:運營者須無歧視提供油氣輸送服務
要求油氣管道、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地下儲氣庫等油氣基礎設施打破壟斷、無歧視地向第三方公平開放的《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監管辦法》(下稱《監管辦法》)正式印發。
5月31日,國家發改委公布文件時稱,按照油氣體制改革任務要求制定了《監管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國家能源局《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監管辦法(試行)》(國能監管〔2014〕84號)同時廢止。
從監管細則來看,新的油氣供需形勢下,新版《監管辦法》能取得多大的改革成效,仍倚賴于油氣體制改革的整體推進情況和油氣基礎設施的建設進度。
作為油氣領域的重要環節,中國油氣管網設施的建設、運營主要集中于少數大型央企,主干油氣管網處于高度壟斷經營狀態。隨著油氣領域上下游主體多元化市場逐步形成,各方對于油氣領域市場化改革的意愿日益強烈,尤其對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的訴求越來越高!侗O管辦法》于2017年8月啟動編制工作。澎湃新聞對比發現,與去年8月公布的征求意見稿版本相比,最終印發的《監管辦法》與石油天然氣管網運營機制改革的銜接性更強。
《監管辦法》所指的油氣管網設施,是指符合相應技術條件和規范,并按照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核準或者備案手續且已取得合法運營資質的原油、成品油、天然氣管道,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地下儲氣庫等及其附屬基礎設施,不包括陸域及海域油氣田生產專用集輸管道、煉化企業生產作業區內的專用管道、輸送非商品質量標準的油氣管網設施、軍工或涉密油氣管網設施和城鎮燃氣設施。
《監管辦法》要求,國家鼓勵和支持油氣管網設施互聯互通和公平接入,逐步實現油氣資源在不同管網設施間的靈活調配。油氣管網設施運營企業不得阻礙符合規劃的其他管網設施接入,并應當為接入提供相關便利。油氣管網設施運營企業不得以統購統銷等名義拒絕開放油氣管網設施。
與此同時,油氣管網設施運營企業應當無歧視地向符合開放條件的用戶提供油氣輸送、儲存、氣化、裝卸、轉運等服務,無正當理由不得拖延、拒絕與符合開放條件的用戶簽訂服務合同,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油氣管網運營機制改革到位前,油氣管網設施運營企業在保障現有用戶現有服務并具備剩余能力的前提下,應當按照該辦法要求向符合開放條件的用戶開放管網設施。
類似的目標在多年前印發的舊版監管辦法中就已提出。2014年2月,國家能源局印發《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監管辦法(試行)》,明確提出將加強監管,促進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拉開了國內石油天然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時代的序幕。此后,《天然氣基礎設施建設與運營管理辦法》、《關于做好油氣監管相關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關于做好油氣管網設施開放相關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相繼出臺,但公平開放的程度和范圍仍十分有限、進展緩慢,僅部分管網和LNG接收站設施實現了向第三方市場主體開放。
相較于五年前,眼下推進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的客觀條件更為成熟。國家發改委價格監測中心高級經濟師劉滿平此前對澎湃新聞分析稱,這主要表現在頂層設計更為明確和成熟、已經有一定的實踐基礎與經驗、社會各界認可度相對較高和市場形勢變化更為急迫。
2017年5月,黨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關于深化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要“完善油氣管網公平接入機制,油氣干線管道、省內和省際管網均向第三方市場主體公平開放”。同時,國內正在全力推動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建設工作,天然氣管網設施互聯互通和公平開放被提升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2019年3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石油天然氣管網運營機制改革實施意見》。會議強調,推動石油天然氣管網運營機制改革,要堅持深化市場化改革、擴大高水平開放,組建國有資本控股、投資主體多元化的石油天然氣管網公司,推動形成上游油氣資源多主體多渠道供應、中間統一管網高效集輸、下游銷售市場充分競爭的油氣市場體系,提高油氣資源配置效率,保障油氣安全穩定供應。
近兩年國內天然氣消費市場的快速增長對開放提出了現實要求。據國家發改委數據,2018年天然氣表觀消費量2803億立方米,同比增長18.1%。面對這種局面,在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的基礎上,進一步開放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和天然氣管道,可提升全行業油氣資源調配的靈活性、保障油氣資源安全穩定供應。
從已公布的內容來看,《監管辦法》的執行還需要信息公開、信息報送、剩余能力計算等相關配套實施細則的支撐。
比如,《監管辦法》提出,油氣管網設施運營企業應當在國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機構指定的信息平臺和本企業門戶網站,于每年12月5日前公布下一自然年度各月油氣管網設施剩余能力;每月10日前更新本年度剩余各月度的油氣管網設施剩余能力。具備條件的,油氣管網設施運營企業應當實時公開油氣管網設施剩余能力。
如何計算和認定“剩余能力”,直接決定開放的實施效果,因而備受外界關注。 |